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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农业农村局

2025-02-25 本站作者 【 字体:

机构设置

一、县委农办秘书股。承担县委农办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综治、维稳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后勤管理、信访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节能减排、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调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等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实绩考核与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推进各乡镇(街道)关于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调度、考核各乡镇(街道)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要安排和目标任务。牵头督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牵头对“三农”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开展考核检查。

三、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股)。负责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工作。统筹协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机库棚、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四、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股。负责种植业与园区建设工作。起草全县种植业(粮油)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种植业(粮油)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拟订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有关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油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种子基地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场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经济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种业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负责起草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等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五、畜牧兽医股。负责起草全县畜牧业、畜禽屠宰行业、畜禽种业发展、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和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良繁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饲草良种、种畜禽等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组织实施县内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负责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实施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六、计划投资财务股。负责计划投资财务工作。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指导监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人事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构编制、挂职帮扶、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七、监测帮扶股。负责监测帮扶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设,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运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负责开展技能培训。协调落实脱贫地区特殊群体帮扶政策。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协调县内结对帮扶和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选派管理。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八、脱贫成果巩固股。负责脱贫成果巩固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实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拟定落实后续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工作,推动安置区可持续发展。统筹推动国家、省重点帮扶县政策措施优化落实、发展要素整合集聚和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全县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帮扶和乡村发展。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负责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九、农业经济与品牌培育股(市场信息和科技教育股)。负责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工作。承担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拟订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落实县域内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执行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贯彻和执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拟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

负责科教与资源环境工作。参与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教育。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牵头研究拟订全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全县高素质农民等农业系统外农业人才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负责高素质农民等农业系统外农业人才职称认定工作。负责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拟订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引导家庭农场行业组织建设。牵头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市场信息和交流合作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提出项目建设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消费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有关工作。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和减贫领域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事务。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市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建立地标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拟订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监管、保护等有关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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