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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2025-02-25 本站作者 【 字体:

负责人:张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及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全县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棉花、粮食、特色作物、水果、蔬菜等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棉花、特色作物、蔬菜等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乡镇企业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创建和质量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农业、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和硕县农业农村发展和乡镇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农业、乡镇企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提出全县农业产业、乡镇企业保护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大宗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的政策建议。指导有关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管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及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及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及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信息,负责全县农业信息体系和乡镇企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和乡镇企业信息服务。

(五)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全县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区域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七)承担全县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根据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和乡镇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和乡镇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加强指导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十)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全县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指导乡镇企业集聚和园区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研发中心、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组织开展区域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上报、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考核和项目库建设。指导乡镇企业协会、农业产业化研究会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四)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十五)指导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十六)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监督指导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

(十七)负责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善医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漏、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实施兽医生物制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考核评估。

(十八)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建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组、党总支、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事(职称评定)、干部作风、政治学习、巡视巡查、党务公开、文化润疆、党务远程教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党建带团建,抓好团建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宣传教育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各支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等文字材料;审核各办、站所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和落实。负责考勤、会务、公务接待、局务公开、政务公开、派车、保密、机构和编制管理等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财务工作;负责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财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人事统计、办公用房、非法集资、老干部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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