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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春季贵州黔西县教育科技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5-03-23 本站作者 【 字体: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9〕92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毕教办函〔2019〕51号)文件精神。黔西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黔西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可在黔西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现场初审确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如有在黔西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黔西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

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各教育管理中心、县属各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果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直接认定的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黔西县教育科技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5月17日,各乡教育管理中心、县属各统一上报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5月30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特别强调:高中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确认点是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机构是黔西县教育科技局,确认点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县直各。)

(二)体格检查。

黔西县教师资格证办理申请人在黔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地点:黔西县里沙东路38号。体检时间:在2019年4月10日—5月17日之间自行决定。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高中及时联系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初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联系各教育管理中心或县属(县属只负责本校在编教职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中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需激光打印机双面打印,装订边留足2.5厘米)。

8.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5月1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

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县属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统上报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县教育局科技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对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7月1-10日。

六、其他事项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将在毕节教育云平台(网址:)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关注该网站;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情况请关注黔西县教育科技局网()。

(二)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相关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各教育管理中心、各县属广泛向所辖范围人员进行认定政策宣传。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科技局人事档案股)

点击下载>>>

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幼儿园).doc

黔西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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