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儿童教育

关于开展2022年及以前市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3-19 本站作者 【 字体:

关于开展2022年及以前

市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函〔2016〕12号)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渝高学会发〔2013〕5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高教处和重庆市高教学会的相关安排,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我校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市教委教改需提交的结题材料(附件1)

(1)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参研人签字)

(2)《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项目任务书》(需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已返给各项目组,若已遗失可来综合办公楼230室补领)

(4)《开题报告》

(5)《中期报告》

(6)《研究总结报告》

(7)成果支撑材料

2.高教学会教改课题需提交的结题材料(附件2)

(1)《高等教育学会课题项目结题验收表》(参研人签字)

(2)《高等教育学会课题项目申报书》(原件)

(3)《高等教育学会课题项目任务书》(原件)

(4)《高等教育学会课题项目开题报告》(原件)

(5)《高等教育学会课题项目中期报告书》

(6)《研究总结报告》

(7)成果附件

上述(1)-(7)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不装订,用拉杆夹夹住。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一式八份,一般项目需提交一式一份。若有其他间接的成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各项目提交一份。所有项目请拟定结题结论的初稿一份。

二、材料规范要求

1.材料填报

完善各个表格内容,保证表格格式规范,字体统一。封面的附件字样请删除,需要签字的部分请认真签名。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主要的解决方案,以及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奖状需全文复印,论文等可复印封面、版权页以及论文正文首页)。若有其他间接的成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后在封面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延期和变更

(1)确实因某些客观因素未能完成项目既定任务无法结题验收,需填报延缓结项申请(模板见附件3),经学校批准后延迟到与2023年立项的教改项目一并结题验收。

(2)若项目在结题过程中发生人员变化、调整研究计划等(请尽量不要发生变化,尽量保持研究人员前后一致),需填报项目调整申请表一份(模板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的提交

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可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网址:),依次点击“项目管理”—“教研教改”—“项目类别:市教委教改/市高教学会教改课题”—“项目批次:2022年及以前市级立项”—“项目阶段:结题验收”,查看本单位待验收的项目,系统二级管理员操作说明见附件7。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5日前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网址:),在首页右下角“我的项目”中点击待验收教改项目提交成员签字后的《验收表》及支撑材料,系统教师操作说明见附件6。

2.纸质材料的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验收材料纸质档或加盖签章的《延缓结项申请》纸质档一份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连同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5)于2024年12月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综合办公楼230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jwcjyk@163.com。

四、验收形式

对于重大、重点项目,学校将召开评审验收会,由校内外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校验收,负责人需在验收会议现场陈述和答辩(需展示PPT,陈述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安排另行通知。一般项目则由验收专家审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

市级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关系学院教学年终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督促、认真组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市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阅读全文
本站访客:83466
1097476955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951535724

1895153572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