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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23处电子警察!多地扩大货车限行范围!

2025-03-04 本站作者 【 字体:

重庆货车限行_重庆货车限行处罚规定_重庆货车限行路段

卡友们大家好鸭!今天小宝整理了广东、江西、重庆、四川、海南等地货车限禁行区域,建议大家收藏转发,以免被罚!

广东省

佛山市九江多个重要路段

有限行新要求及申领通行证方法

2018年5月,南海区交警大队通过《关于调整和新增南海区各镇限制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向社会通告了部分镇街路段的禁(限)货措施,其中包含九江镇的部分路段。

对违反限行措施的货车,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确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禁止通行区域内通行的1.5吨(含)以上货车,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经审批通过后可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从九江交警中队了解的信息,除已开展的路面执法外,2021年4月1日起,九江镇限行路段所有电子监控系统将启动,对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那么,货车司机要注意哪些呢?

一、九江镇货车限行路段及措施

限行路段:九江中心城区的儒林路、太平路、西圣路、东福路、南兴路、大正路、洛浦路、新江路、江滨路、新堤西路、下北大道、教育路。

限行措施: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二、限行路段图示

九江镇货车限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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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佛山市货车通行证》所需材料

1.《佛山市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识别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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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行驶证正反面复印件;

3.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复印件;

4.身份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通行证办理地点

1.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咨询电话:82721627;

2.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机动中队4号窗口,咨询电话:81858721。

汕头市调整澄海区

大货车禁行区域

① 本通告所称的大型货车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载质量大于或者等于4500千克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以及全挂车、半挂车。

② 调整增加区域:城区益民路外环西路口至凤翔路凤新二路口的道路区域。

③ 调整后澄海区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路段:益民路(外环西路口至凤翔路凤新二路口)、文冠路(文华南路口至国道324线路口)、宁川东路、宁川西路、德政路(玉潭路口至国道324线路口)、德政路与文冠路之间道路区域(玉潭路以东至国道324线)、泰安路(德政路口至玉亭路口)、阜安路、广益路、同益路、莲河东路、登峰南路、振兴南路、振兴北路、外环东路、外环南路、外环北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侨兴路、秀川路、文川路、文化路、中山中路、中山南路(莱美路口至环城南路口)、文祠东路、文祠西路、秀夫路、秀水路(凤新一路口至外环东路口)、东港路。

④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江西省

新干县调整禁止

大中型货车入城卡口

为更加科学合理设置禁止大中型货车入城卡口,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管理,提高出入城区的车辆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现将新干县105国道北面“禁止大中型货车入城”卡口位置调整如下:

① 将原新干县105国道消防大队路段由北往南“禁止大中型货车入城”卡口调整至新干县105国道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段南30米处;

② 调整后的新干县105国道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段南30米处“禁止大中型货车入城”卡口,从2021年3月10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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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分宜这6处电子警察

3月16日起启用

自2021年3月16日0时起,对我县新增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启用,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不按照导向行驶、压线、逆行、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驾驶抽烟、大货车禁止通行、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1.设备公告、启用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

启用时间:2021年3月16日0时正式启用。

2.道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

全县道路电子警察违法自动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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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重庆市巴南区将

新增23处电子警察

为进一步维护好交通秩序,巴南区将新增23处电子抓拍设备,对货车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其具体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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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扩大城区

载货汽车限行范围

① 扩大限货区域

对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后西小学第二校区路段(昌龙大道转盘至向阳北路)、向阳路汇宇建材家私市场路段、民安街寰宇世家小区路段,禁止7:00-22:00时段通行。

② 扩大限行时段

对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较高的路段:海棠路、海棠北路、宝城路路段(昌龙大道至滨河中路)实施全天24小时禁行。

③ 通行要求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载货汽车应当按照通告及通行证要求遵守交通标志通行。

⑴“载货汽车”是指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挂车。

⑵“城区”是指重庆市荣昌区昌元、昌州街道办事处建成区。

④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四川省

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

四轴以上黄牌货车继续禁行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9日发布通告称,四川雅(安)至新疆叶(城)高速公路四川雅(安)康(定)段(下称:雅康高速)继续不允许四轴以上(不含四轴)黄牌货车通过喇叭河、二郎山(新沟)、泸定和康定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告。

据了解,2020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G4218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对部分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一)》中称,“自2020年8月28日14时起,分阶段、分路段、分车型对黄牌货车通行雅康高速公路进行交通管制。

第一阶段:2020年8月28日14时起,除喇叭河收费站、二郎山(新沟)收费站、泸定收费站、康定收费站外,允许黄牌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9日14时起,允许四轴以下(含四轴)黄牌货车通过喇叭河收费站、二郎山(新沟)收费站、泸定收费站、康定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第三阶段:2021年3月9日14时起,允许黄牌货车通过全部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实施第二、三阶段,将根据第一阶段运行情况决定,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最新发布的通告称,继续实施《关于G4218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对部分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一)》第二阶段交通管制措施。第三阶段“允许黄牌货车通过全部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暂缓实施。

海南省

海口市公布货车限行区域

及通行证办理

① 货车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

② 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③ 所有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滨江路全路段、海秀快速路全路段、长天路全路段、国兴大道全路段。

④ 不同车型的限行时间

⑴ 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⑵ 小型货车

1.每日7:00至9:00, 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⑶ 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7: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7:00至21:00在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每日21:00至次日8:00在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4.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⑤ 车辆通行规定

⑴ 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⑵ 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⑶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⑥ 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⑴ 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⑵ 办理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 B1017室。

⑶ 咨询及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⑷ 咨询电话:3136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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